发规〔2012〕15号
各院(部)及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,鼓励广大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结合教学和管理实际开展教学研究,切实提高我校教学管理水平,我校将组织开展2012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。现就项目的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立项内容
主要对高等教育发展与人才培养战略、人才培养体制与模式、专业改革与专业建设、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、教学手段与方法、教学管理与教学基本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。优先资助人才培养质量标准、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、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、课程评估、专业评估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。
曾列入校级及以上的立项课题不得重复申报。
二、立项条件及要求
1.项目主持人应是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(包括教学辅助人员、教育教学管理人员),有较丰富的教学、管理经验,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;项目研究组应有结构合理的项目研究梯队。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10人。
2.申报的项目应从教育教学的实际出发,注重系统研究、整体优化、综合实践,且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、环境和相应条件。对选题新颖、可操作性强、具有研究及推广价值的项目将推荐参加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的评审。
3.申报项目的单位对所承担的省级和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制度健全,申报本次项目的主持人所承担的省级、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应已完成结题鉴定,项目完成情况良好;往年度已有省级或校级教学研究立项且未完成研究任务的,应集中精力完成立项课题的研究工作,本年度不再接受申报。
三、立项形式
1.各教学单位在本单位教师申报立项的基础上进行遴选,按全日制在校生(普通本专科生)总数的3‰限额申报,其他有关单位可分别申报1项。
2.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,从中遴选出校级重点项目及一般项目,并择优推荐省(部)级教研立项。列为2012年度校级教学研究的立项项目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公布。
四、资助额度及项目实施时间
本次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由学校给予一定经费资助,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二年,即2012年7月至2014年6月。
五、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
1.申报人按《安徽理工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请表》及《校级教研项目简况表》要求,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,连同表中所涉及的论文、教材等教研、科研、获奖情况等附件材料(复印件)(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电子版),于
2012年 6月 26日
前上报至发展规划处重点建设科(行政办公楼1314室),逾期不予受理。学校将在
6月 30日
前组织专家评审。
联系人:李兵;联系电话:6668074;电子邮箱:gjs@aust.edu.cn。
2.有关表格可在校园网发展规划处主页“下载中心”栏目处下载。
发展规划处
二○一二年六月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