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规〔2012〕16号
各学院(部):
为切实做好2012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,请各申报学院(部)对照2010-2014年本科专业建设规划,认真做好新增本科专业的论证及相关工作, 并于
7月
2日前
将《普通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申请表》(一式两份,表格从校发展规划处网站“下载中心”栏目下载)报送校发展规划处重点建设科(行政办公楼1314室,联系电话:6668074),各申报学院限报1个本科专业。
在论证过程中,可参阅《安徽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布局情况研究报告》(见安徽高教网或校发展规划处网页)。
特此通知
发展规划处
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