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规〔2013〕30号 签发人:殷志祥
各学院(部)及有关单位:
根据安徽省教育厅、安徽省财政厅《安徽省支持本科高校发展能力提升计划2014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秘财〔2013〕192号)精神,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部分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的遴选工作,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类别、条件及限额
1.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
各学院限报1项。申报专业必须满足“专业综合改革试点”项目的建设内容要求,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、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,在同类专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,毕业生社会声誉好。
2. 教坛新秀
各学院(部)限报1名。申报人必须在高校工作3年以上,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,年龄35周岁以下(1979年01月01以后出生)的一线教师。
3. 教学研究项目
各学院(部)按全日制在校生(普通本专科生)总数的1‰,加上在编教师、教辅和教学管理人员总数的2%限额申报;其他有关单位可分别申报1项。
已立项的项目不再接收申报。
二、申报时间及要求
1.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对照申报条件组织申报,并于
2013年
12月
20日
之前将申报纸质材料1式1份(A4纸正反面打印)及电子稿材料报送发展规划处重点建设科(行政楼1314室)。逾期视为不申报。
联系人:李兵;联系电话:6668074;电子邮箱:zdk.fgc@aust.edu.cn。
2. 相关表格可在校发展规划处网站“下载中心”栏目下载。
发展规划处
二○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