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规〔2014〕17号 签发人:殷志祥
各有关学院(部):
为切实做好2014年度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,请各申报学院(部)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办学定位与特色,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(2012年)》和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》的文件要求,认真做好本年度新增本科专业的论证与申报工作,并于
6月
26日
前将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》(一式两份,表格从发展规划处网站“下载中心”栏目下载)报送发展规划处重点建设科(行政办公楼1314室,联系电话:6668074),各申报学院(部)限报1个本科专业。
在论证过程中,可参阅《安徽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布局情况研究报告》(见附件)。
特此通知
附件:1.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
2.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(2012年)
3.安徽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布局情况分析报告(2012年)
4.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
5.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
发展规划处
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