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规〔2015〕22号 签发人:殷志祥
各学院:
根据《安徽理工大学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(修订)》(校学科〔2009〕1号)和《校级重点学科建设期考核细则》(校发规〔2014〕1号)等文件精神,现对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、环境科学、结构工程、工程力学、机械设计及理论、流体机械及工程、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、矿物加工工程、计算机应用技术、应用数学、管理科学与工程等11个校级重点学科进行建设期考核,有关事宜如下:
1.考核时间为:
2012年
1月
1日
至
2015年
12月
31日
。
2.请学院认真组织填写《安徽理工大学重点学科建设期考核表》(以下简称《考核表》,见附件1,表格从发展规划处网站下载),《考核表》的统计范围应确属该校级重点学科,其它成果不得统计在内。
3.《考核表》中的学术队伍均不得与其他校级重点学科有任何人员上的交叉。校级重点学科成员可根据学科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,若学科成员归属不在学科所在学院,则应是该学科的研究生导师。表中所填写的论文、专著、主办学术会议等内容将作为校级重点学科专项经费支出的重要依据。
4.各学院对校级重点学科考核材料进行审核,签署审核意见,并于
2016年
1月
11日
前报校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科(行政办公楼1329室)。逾期未报,视为放弃考核,即该校级重点学科考核不合格。
5.提交材料:
(1)《考核表》(纸质稿、一式二份),并将电子稿发送邮件至fgc@aust.edu.cn。
(2)需提供以下支撑材料(一式一份),支撑材料请按照考核表顺序予以编号,便于报送时当场审核。
①出版的专著(主编高等学校规划教材)封面、版权页复印件;
②主办国际、国内会议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在国际学术会议(或分会场)作特邀报告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。
6.其它未尽事宜可与发展规划处联系,联系电话:6668697。
附件1:安徽理工大学重点学科建设期考核表
发展规划处
2015
年12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