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《安徽理工大学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》(校政〔2016〕165号)的文件精神,我校第四轮学科带头人三年任期即将届满,现将任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考核对象为2017年入选的校级学科带头人。
二、考核期限
学科带头人三年聘期,考核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。
三、考核程序、内容
1.学科带头人对任期工作进行总结,填写《安徽理工大学学科带头人任期考核表》(以下简称《考核表》)。《考核表》的统计范围应确属学科带头人所在学科,非本学科成果不得统计在内。学科团队人数任期考核时按最终备案人员统计。
2.学院对学科带头人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,报发展规划处。
3.发展规划处对学科带头人考核材料进行审核,并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考核。
4.考核结果经学校审定后予以公布。
四、考核结果
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。
五、提交材料
1.《考核表》(纸质稿、一式二份),并将电子稿发送邮件至fgc@aust.edu.cn。
2.学科带头人任期考核支撑材料(纸质稿、一份)。
上述材料由学院统一于2019年12月20日前报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科(行政办公楼6楼623室)。
联系人:疏瑞文 赵光明;联系电话:6668697(68697)。
附件1:学科带头人任期考核表(有方向带头人的学科);
2:学科带头人任期考核表(无方向带头人的学科);
3:学科带头人任期考核表(交叉学科)。
发展规划处
2019年12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