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6月29日转载自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网》
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国民经济和
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
皖政〔2016〕33号
各市、县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《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》(以下简称《纲要》)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执行。
《纲要》描绘了我省“十三五”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,是打造创新型“三个强省”的行动纲领。各地、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,增强执行《纲要》的自觉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。各级政府要把《纲要》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作为工作重点,认真分解落实,综合运用市场、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,保障《纲要》顺利实施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,各司其职,密切配合,做好规划实施的衔接与协调。省发展改革委要发挥好综合协调职能,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测和评估,及时向省政府提出推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。
各地、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落实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发展理念,以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为主抓手,解放思想,深化改革,开拓创新,主动作为,圆满完成“十三五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,奋力开创美好安徽新局面!
附件: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
安徽省人民政府
2016年4月5日